为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必威西汉姆联官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以下简称《校推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1.推免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2.优先推荐表现突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3.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组织领导
1. 依据《校推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项工作。推免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组员包括负责学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以及各专业学科组组长。
2. 由学院教务办、团委、辅导员组成预审小组,负责推免过程中学生学业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
3. 由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学术带头人、及其它相关专业教师代表构成面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且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没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的应届毕业生。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4. 专业相关必修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以下简称专业必修课)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所有专业必修课中没有不及格课程。
5. 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四级成绩≥550分。雅思、托福、GRE、GMAT和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证明。
6. 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1. 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学术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 在《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活动上获得重要奖项者。
3. 入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健美操等其他系列突出人才的学生。
4. 申请特别推免程序的学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学生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申请者参加答辩。
1. 根据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加上其他素质类附加成绩所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50%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2. 组织学生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外语考级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与结题报告、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科研项目须提供排名情况,学术论文必须是已正式发表,或未正式发表但已录用(须有录用证明,并经导师签字认可,学院组织专家审核)的成果,专利必须是已授权专利。
3. 推免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面试小组组织综合面试。
4. 计算各学生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由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60%)、专业能力素质综合面试成绩(占20%)、其他素质类附加成绩(占20%)三部分组成。所得最终成绩作为择优推荐综合排名的依据。
5. 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按照本科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专业必修课成绩计算,由预审小组核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学生第一次正常考试不及格,但通过补考或重修已经及格的课程,视作该门课程及格,但计算平均成绩时取第一次考试成绩。
学生校际交流回校后待补修的课程或已补修但成绩未出来,计算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时不计算在内。
6. 专业能力素质综合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小组打分确定。
7. 其他素质类加分项目包括各种高水平竞赛获奖、各类学术研究活动中的表现等,其成绩按照下表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
获奖级别或类型 | 加分分值 |
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 | 一等奖:5;二等奖:3;三等奖:2 |
国家级荣誉称号 | 5 |
省级学科竞赛奖项 | 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 |
省级荣誉称号 | 3 |
校级学科竞赛奖项 | 一等奖:1.5;二等奖:1;三等奖:0.5 |
发表SCI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3;第二作者:1.5 (排名时导师除外,专利不考虑第二作者) |
发表其他学术论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5 (排名时导师除外,专利不考虑第二作者) |
8.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校下达到我们的推免名额,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所有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及录取情况。公示期后推免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上报学校推荐名单。
9. 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或学校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我们或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同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个别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2. 最终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3. 获得我们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资格公示后至上报学校审定之前,推免生可向我们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放弃名额由综合成绩排名名单依次递补。
4. 推免生名单一旦上报学校确认后,其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并取消该生此后参加各类学校评奖活动的资格。
5.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 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的。
(3). 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6.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批准其赴境外留学的申请。
六、附则
1. 关于推免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以《校推免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2. 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3. 本实施细则由Betway必威西汉姆联负责解释和修订。
七、名额分配
化学院免试攻读2016年研究生名额分配:常规名额9人,补偿名额4人(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15年9月11日